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以来,奢靡享乐之风得到有效遏制,清风正气持续充盈。但是,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,违规吃喝问题具有顽固性、反复性,整治劲头丝毫不能松懈。
为持续拧紧纪律发条,我们以中华传统“五福”(福禄寿喜财)蕴含的美好期许为反衬,策划推出《歪福挂历》系列漫画,旨在警醒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、警钟长鸣。
所谓“报销福”、“转场福”等歪门“五福”,实则是对纪律规矩的公然践踏,是腐蚀干部、污染生态的毒药。其本质是掩耳盗铃的侥幸,结局必是害人毁家的苦果。
细察其相:“报销福”掩耳盗铃,涂改票据难掩痕迹,账单终将暴露;“转场福”徒劳周旋,纪律之网恢恢,疏而不漏;“隐身福”侥幸自欺,阳光之下,焉有完卵;“人情福”糖衣毒药,酒杯交错间,原则失守,底线崩塌;最终难逃“一锅端”的“连累福”,毁个人前程、家庭安宁、组织声誉。
真正的福气是什么?是问心无愧的坦荡!是遵规守纪的平安!是清廉自守的安宁!
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警醒:纪律无小事,小节必失大节!坚决对违规吃喝说“不”!“舌尖腐败”,不赴违规宴、不收不当请、不碰高压线。管住嘴,更要守住心。
守护清风正气,以清为美,以廉为荣。切记:莫让“歪福”毁真福,平安清廉,方是人生至福!
第八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、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等,情节严重的,给予警告、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。
第一百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,造成不良影响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;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、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,从重或者加重处分,直至开除党籍。
第一百零一条 接受、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,情节较重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。
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、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、娱乐、健身活动,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、消费卡(券)等,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情节较轻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
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反接待管理规定,超标准、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,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情节较重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。
第三十四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等财物的,予以警告、记过或者记大过;情节较重的,予以降级或者撤职;情节严重的,予以开除。
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等财物,或者接受、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、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,情节较重的,予以警告、记过或者记大过;情节严重的,予以降级或者撤职。
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,情节较重的,予以警告、记过或者记大过;情节严重的,予以降级或者撤职:
(二)违反规定,在公务接待、公务交通、会议活动、办公用房以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超标准、超范围的;